審批委員會由「港九藥房總商會」理事會成員組成。理事會成員為藥房及零售業界的中流砥柱,同時,多年來為香港知識產權署之「正版正貨承諾」計劃的發標機構,具有審批專業知識及公信力。
港九藥房總商會於一九七三年成立,至今已有四十四年。藥房會員數目已由當時五十多間增至今天二百多間,佔全港藥房大部份。
本會成立之初,主要目標是奠定『藥房』的社會地位,並教育市民『藥房』和『藥行』的分別。在本會的努力爭取下,香港政府終於立法,開證必須有全時間的註冊藥劑師當值的藥房才可顯示白底紅字的『 ꝶ』藥房標誌,和獲淮出售所有處方及非處方藥物。
(『ꝶ 』是拉丁文,即 prescription 或醫生處方的意思。而『 ꝶ』這標誌就是本會創會是設計。)
一直以來,本會不斷努力團結社區藥房之力量,為業界爭取更大的權益及福利。同時本會亦自強不息,努力提升社區藥房從業員的知識水平、專業操守和服務質素。 本會亦肩負自我監察的角色,要求會員尊重專業操守,嚴格執行正版正貨的承諾。這不單保障市民的健康,亦是維護社區藥房的競爭力及專業形象之長遠策略。
此外,商會亦擔任會員與政府、廠商及其他組織之間的溝通橋樑,定期就業街問題作出諮詢及發表意見。並與政府有關部門緊密合作,協助政府推行有關衛生、藥物及零售等各方面政策及法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