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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評試15款雞精品牌性價比差異大

消費者委員會就市面較常見的15款預先包裝傳統雞精、滴雞精、熬雞精和素滴雞精進行食用安全和營養素含量測試,測試結果顯示大部分樣本均如聲稱屬「高蛋白質」食物,但進食原型食品例如雞肉、雞蛋或牛奶等,以攝取同等份量蛋白質計算,食用雞精產品的成本比起食雞肉等,最高可超出290倍。售價由$188$990,以每次食用分量計算,則由$11.75元的白蘭氏原味雞精至$133元的馬百良十六度超特濃熬雞精不等,相差約10倍。不過上述兩產品的營養價值,同樣在報告內獲得五星評分,另有7款亦獲五星。

雞精產品屬於保健食物,聲稱含有多種營養素,有助增強抵抗力和提神等功效。消委會分別測試樣本內的防腐劑、抗氧化劑、激素、黃曲霉毒素的含量,這些成份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,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激素、防腐劑、抗氧化劑,全部樣本均屬非高鈉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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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營養師協會指蛋白質是由氨基酸所構成,有20種氨基酸可於人體內合成蛋白質,共中9種稱為「必需的氨基酸」,人體無法自行製造,須恆常通過飲食獲得,餘下11種是身體能自己製造出來的,稱為「非必需的氨基酸」,不少雞精產品都標榜含多種氨基酸,其中支鏈氨基酸屬於必需胺基酸,有減少肌肉疲倦的功效,有助舒緩運動後的肌肉酸痛,是運動健身人士常用的補充劑。而結果顯示,固體素滴雞精「維特健靈原味素滴雞精」每100g中蛋白質含量達14.7g,屬於高蛋白質樣本。至於其餘的14款液體雞精樣本中,有13款都屬於高蛋白質,而含量最低的為「田原香原味滴雞精」,每100ml的蛋白質含量只有5.3g蛋白質;最高的則為「馬百良十六度超特濃熬雞精」,每100ml就含12.9g蛋白質,兩者相差超過1.4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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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發現全部樣本均屬非高鈉產品,當中8成樣本(12款)屬低鈉水平(即每100克固體食物或每100毫升液體食物含不多於120毫克鈉)。其中有1款樣本有「無鹽」的標示,惟其鈉含量並不符合「無鈉(或鹽)」食物的水平(即每100克固體食物或每100毫升液體食物含不多於5毫克鈉)。

「維特健靈」的原味素滴雞精樣本驗出每公斤含有0.2微克總黃曲霉毒素,不過這水平仍然符合現時香港《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》的規定,日常食用對健康影響不大。

消委會的食用建議

消委會指出,一般人保持均衡飲食已可吸收足夠營養,不應以雞精代替正餐,提醒如果長期攝取過多蛋白質,可能對身體,例如腎臟造成影響,家長亦不應自行給予嬰幼兒飲用此類產品,若嬰幼兒有特別營養需要,飲用雞精產品前應諮詢醫生或註冊營養師意見。消委會亦建議消費者盡量在日間飲用此類產品,因為它們可能有提神功效,晚上服用或會令人難以入睡。

 

圖片及資料來源:消費者委員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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